按照《留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通过公开考试考核,为县节能监察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人员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与职数
1、县节能监察中心2名;
2、县扶贫经济合作总社:1名;
3、县防汛办:1名;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县镇全额供养单位(部门)具有干部身份的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条件选择相应报考岗位。
根据各级教育、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及本县教育、卫生人才队伍仍需加强等实际情况,教育和卫生行业的工作人员暂不列入本次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范围。
三、选调对象的资格条件
凡符合选调范围和岗位条件(见附表)者,均可参加选调报考。报考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四、方法与步骤
选调工作从2013年9月1日开始,2013年9月15日结束。
1、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自愿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1张,持单位(部门)介绍信,于2013年9月5日至8日在县人社局人事管理科办理报名手续。
2、资格审查。按选调范围和条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计分标准均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分的50%。面试分两个层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考核占25%;用人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岗位聘用技能测试考核占25%。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折算相加为考生考试最后得分。
笔试主要测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群众路线”、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县情、时政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
4、考试时间和考场设置。笔试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9:00时准时开考;考场根据报考人数确定后另行通知。
面试定于2013年9月12日上午9:00时。考场:设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理解判断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等方面的能力。
对于选调岗位职数与报考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考试最后得分达60分为选调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取消该岗位的人员选调。
5、考察。根据考生最后得分,按照选调职位职数与报考人员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供需见面,双项选择的方法进行。由选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根据选调岗位的任务和职责,对考察对象进行知识、技能和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形成拟调建议。
6、公示拟调人选。选调人员名单对外公示7天,无异议,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干部调配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1:2013年汉中市留坝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留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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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留坝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留坝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留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网,最近更新201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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