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2013-08-20来源:海南医学院网

一、招生专业 (见附件1)

二、毕业文凭

我校录取的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各科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者,发放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部(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网上学历文凭电子注册,可直接在线查询。国家承认其学历,享受大学专科或本科毕业生待遇。本科毕业生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定于8月25日至9月5日。考生一般应在本人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市、县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在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考生可在考试前三天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10月26日至27日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报名点联系电话及地址(见附件2)

五、考生咨询问答

1、问:全国成人高考报名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5)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6)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A、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B、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C、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D、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7)申请专科起点升本科免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1至4条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B、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C、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D、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E、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后服义务兵役退役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限填报本省省属院校。

3、问:全国成人高考报名程序如何进行?

答:1)考生到报名窗口提交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照顾加分的证明材料(原件)。

2)考生报名身份经报名点验证后,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将毕业证书原件、申请免考考生的证书或奖状原件及其他申请照顾加分考生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材料交报名点留下待审。

3)缴纳报名考试等费用,领取“报考卡”、“报考指南”等资料。

4)考生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b.hi.gov.cn),点击“成人高校招生报名系统”,输入本人的报考卡号、密码和验证码后,按相关提示,进行网上报名。

5)考生的身份证号、相片等信息由报名点通过二代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未通过二代身份证采集个人信息的考生,须按报名点安排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采集电子相片。

6)考生校对个人报考信息确认表并在确认的报考信息表上签名。

7)将个人报考信息确认表交回报名窗口予以确认(因招生专业计划变更,需再次填报志愿的考生,其报考信息应进行二次确认,确认时间[每年的10月下旬]另行通知)。

4、问:填报志愿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每个考生可填报一个学校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在相同科类(文或理)内,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以兼报高起专;但报考高起专的考生不得兼报高起本。

2)考生填报的院校和专业其所属的科类应与考试科目相一致,不得跨科类填报志愿。

5、问:全国成人高考考试有几门科目?

答: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表3、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见附件3)

表4、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科目一览表(见附件4)

以上统一考试科目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教育部出台新政策,将按教育部新政策执行。

6、问:近几年海南医学院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如何?

答: 表5、海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近几年最低录取分数线(见附件5)

7、问:海南医学院招生类型、学习形式、学习年限、优惠政策情况如何?

答: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的学习形式均为业余;专升本三年、高起本五年,高起专三年。

在我院就读专科后继续就读本科的学生享受衔接性课程成绩评定政策优惠。

8、问:海南医学院录取优惠政策情况如何?

答:(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并经省考试局审核,我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A、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B、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C、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D、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者(可免试就读本省的成人高校专升本)。

(二)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调档,是否录取由我校确定。

(三)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我校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我校确定。

A、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B、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C、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D、地属边远山区、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E、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F、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G、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市县报名参加考试且户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市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H、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86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我校确定。

A、获得县(市)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 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B、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其高分的一项加分,其照顾分数不累计。

(六)报考农、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20分。

9、问:考入海南医学院后,如何入学与注册?

答: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特殊情况(主要对患有疾病的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须向学校申请入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予注册。

新生入学后,我校要对已报到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且无法提供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相应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的专升本新生,经核实为学历不符合条件的,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省考试局备案。

10、问:考入海南医学院后,能不能申请转专业与转学?

答: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转专业、转学(跨校)。转专业与转学均由学生提出申请,高职院按规定审批。

两校转学,如在省内须经两校和省教育厅同意,如跨省转学还须转入地省教育厅审批。

11、问:海南医学院录取新生的规则是什么?

答:1)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审查录取。

2)照顾加分,计入录取排序。

12、问:海南医学院收费标准和对学生的奖学金有何规定?

答:学费、教材费:

1、医药卫生类专业学费:3600元/生/年;管理学类专业学费:2750元/生/年(如政府有新标准出台,则按新标准收费)。教材费:800元/人/三或五年(预收,多退少补)。

2、奖学金项目:业余学生评选优秀学生,奖金200元。

13、问:海南医学院成人教育的授课方式情况如何?

答:一般每学期安排授课任务240学时,采取“网络+面授”学习方式,面授每学期集中6—8个周末的双休日(平均每个月1-2次)授课。

集中授课包括课堂讲授、实验/见习、辅导自学等形式。理论课主讲教师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务,其中教授、副教授至少讲授理论课总学时的60%以上。

14、问:海南医学院成人教育的课程考核与成绩评定有何规定?

答: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采取计算机、网络、纸介等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方法包括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半开卷考试、计算机及网上考试、口试与答辩、成果性考试(含综述、调研报告、课程论文、课程设计、学习笔记)、病例分析或案例分析、实践技能测试、多元化测评、专项考核等。

实行顶替性与衔接性考核制度。顶替性考核:参加省级以上考试顶替学院考试,单科顶替单科,如职称计算机\英语考试;综合考试顶替所涵盖课程中的任意两门,如执业资格考试、职称考试、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等。省级正式刊物发表论文顶替专业课程考试,一篇顶替一门。顶替性考核原则上以在校期间取得成绩的时间与对应的学期匹配计算,不得免修。衔接性考核:在我院修读过课程名称、教学内容基本相同的课程,考查课程可用原正考成绩顶替,考试课程可按规定比例将原正考成绩折算计为课程平时成绩,免平时成绩考核,但不得免修。

15、问:海南医学院毕业证与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情况如何?

答:符合毕业要求的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可获得相应的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上报教育部进行网上查询管理。

申请学士学位条件为:(1)本科毕业生在取得学籍(或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必须通过以下相关外国语水平考试中的任一项: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考试(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②全国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PRETCO-A)考试合格;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合格或英语六级(CET-6)考试合格。(2)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按百分制);(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教学)成绩良好或以上。

六、联系方式

1、地址:海口市城西学院路3号海南医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第三教学楼三楼招生与学籍科),邮编:571199。

2、咨询电话:0898-31350976(兼传真),联系人:13637647651(陈老师),13697540969(曾老师),E-mail: chenjiao0976@163.com,网址:http://210.37.79.13:8080/hyweb/。

附件1:2013年海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专业

附件2:2013年海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报名点联系电话及地址

附件3:2013年海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高起本、高起专统一考试科目一览表

附件4:2013年海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专升本统一考试科科目一览表

附件5:2013年海南医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近几年最低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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