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17来源:西安人事考试网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农村基层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98 号)、西安市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3年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推进方案的通知》(市振发〔2013〕2号)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岗位需求计划,决定对我市涉农区县基层教育、卫生(计生)、农业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详见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我市灞桥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8个涉农区县的基层事业单位。

(二)招聘人数

2013年我市振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5人,其中,中小学教师、幼儿教师147 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106人(含计生工作人员),农业专业技术工作人员62人。

(三)招聘对象

符合省、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选聘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主要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护理、畜牧兽医、幼儿教育六个专业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可报考。具体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详见附件: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医生岗位的考生须具有相应资格证;

6、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校学历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安排,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由区县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县政府网站上公布。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全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等网站上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0:00—8月23日18:00。

2、报名网址: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

3、资格审查:报名期间,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资格审查,待报名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在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接受验证(详情查阅各区县政府网站),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予以取消考试考核资格。

(三)考试考核

各区县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招聘的考试考核方式,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对于不同专业采取不同的考试考核形式。对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应安排笔试进行初步筛选后进行面试;对报名人数较少的专业可直接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1、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公共科目笔试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主要范围: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部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事业单位概况、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可参考《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可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安排并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共科目笔试、面试成绩加权后计算确定。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四)体检

按总成绩排序1:1进入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名单须予以公示。

(六)审核

9月 30 日前,各区县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振兴办)进行审核。经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送给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基层单位上报的人才需求计划分配到各用人单位,并与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工资、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取得教师资格证,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时间安排

8月19日0:00—8月23日18:00,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时间为8月19日8:00—8月25日18:00。

8月26日--8月28日应聘人员按照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验证。

8月30日--9月12日考试(笔试和面试)。

9月13日--9月20日:体检、考察、公示。

9月30日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纪律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振兴计划工作人员,是一项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政策性又很强的工作。各区县一定要按照《西安市“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市政办发〔2011〕182号)和今年振兴计划推进方案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抓好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录取等每个工作环节。在资格审查中,一定要按照省、市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审查;在命题、考试中,要严格执行省市人社部门在2010年6月下发的关于加强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通知,遵守保密纪律,绝对不能发生失密事件。各区县在工作中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县振兴计划招考方面的规章制度、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主考、监考及巡考人员职责等,以维护振兴计划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保障措施

(一)各区县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学历条件、专业条件统一进行招录,不得擅自扩大范围、降低标准,坚决杜绝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切实保证把优秀毕业生招录选派到基层专业技术岗位上来。

(二)对招录到县以下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涉农服务机构工作,且签订5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普通高校本科生,给予奖励金1万元;对招录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且签订6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奖励金3万元;对紧缺专业毕业生和选派到特困乡镇的毕业生可适当提高奖励标准。奖励金按服务年限分期支付。振兴计划奖励金、助学金政策,每生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助学贷款偿还等其他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46号)文件执行。

(三)招录到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区县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区县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毕业生,第一年可安排到区县医院实习锻炼。

(四)对振兴计划招聘到农村基层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区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区县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五)招录的从医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省政府《关于为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中规定的各项待遇。

(六)把农村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作为评定职称的一个重要条件,教育、卫生、农技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时,在同等条件下有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的优先。

(七)应聘人员一经确定,要服从分配。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严格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追还奖励、资助经费, 并不得录用为本省境内财政供养单位人员。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于 8月 19 日前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在区县政府网站公布。对于招聘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振兴办)或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市振兴办联系电话及传真:029—87295161,86786917。

联系人:胡永欣 周海波 宋欣

邮箱:xa_zxb@126.com

网站:http://www.xapta.com.cn(西安人事考试网)

附件:西安市2013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3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