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速录员招聘公告
2013-08-16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1名速录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能吃苦耐劳,无不良纪录;

2、男性,大专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丽水市户口,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计算机操作技能。

二、招聘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北大门一楼(人民路与大洋路交叉路口)。联系电话:2531935、2531820。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3、经资格审查、技能测试(五笔输入或亚伟速录输入)、面试、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经录用后,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往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待遇按市法院派遣人员待遇标准享受。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更多信息请查看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6公务员·事业单位培训课程试听报名

  • 报班类型
  • 姓名
  • 手机号
  • 验证码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