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温州市平阳县专科层次定向培养社区卫生人员公示
2013-08-07来源:平阳人才网

根据省卫生厅、发改委、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3〕143号)文件精神,经过考生志愿填报,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1:1.2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织体检等程序,现将2013年平阳县专科层次定向培养社区卫生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公示期8月7日~8月9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请合格者在计划招生数内按成绩名次从高分到低分签订协议,若因不合格或者出现放弃资格的情况,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详见附件2)。于8月10日下午16: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平阳县卫生局人事政工科签订协议书,逾期不到作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电话:0577-58123530、0577-63739367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阳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七日

附件1.公示名单

2.递补名单

具体名单请参照:http://www.pyxrc.com/ShowNews.asp?id=1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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