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通知
2013-08-07来源:西安人事考试网

各有关考生:

根据《陕西省201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面试资格复审及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形成的缺额,在笔试总成绩高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现将西安市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递补环节考生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西安市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人员名单

(详见附表)

二、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

1.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于8月10日上午8:00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2.报考非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务必于8月10日上午10:30准时参加资格复审。

逾期未能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地点:西安市体育运动学校(东郊伞塔路中段89号路北)

三、资格复审程序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进行,资格复审共设政策咨询组、资格审查组、审核组、资料回收组等4个工作组,考生须按以下程序参加资格审查。

(一)考生到政策咨询组进行登记并领取面试资格审核表,核对个人基本情况。

(二)考生到资格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

(三)审查合格者到审核组进行审核。

(四)审核合格后,到资料回收组核对、登记、交表,领取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

(五)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即参加体能测评。

四、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考生须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

报考有学位要求职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存);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登记表

(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当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延至体检时提供。其他人员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生源地、户口所在地限定职位的考生,应提供户口本(复印件留存)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外地高校毕业生需持陕西户籍或陕西生源相关证明)

报考职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外语、会计从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等资格或等级证书正在办理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

2013年上半年非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和2012年毕业未就业的人员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特设职位的,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和纪律要求

1.所有参加递补环节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要认真阅读省考录办在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关于2013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的公告》,按公告要求提前认真准备所需材料。

2、需参加体能测评的递补考生要认真仔细阅读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和要求(详见附表)。调整好自己身体状态做好体能测评准备。

3、参加体能测评时必须自觉遵守体能测评纪律。体能测评结束后,应立即离开测评区域,不得逗留。

4、递补环节的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凡违纪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6、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要提前安排好行程,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应自备运动装、运动鞋。

附件1.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西安市行政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人员名单http://www.xapta.com.cn/Article/web02/web0202/201308/20130807145148.html

西安市公务员局

201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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