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通字〔2013〕23号)要求,现将通过体检环节拟聘用大学生村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13年8月6日—8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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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1.呼和浩特市2013年拟选聘蒙古语授课大学生村官名单
2.呼和浩特市2013年拟选聘非蒙古语授课大学生村官名单
名单详情请参照http://www.huhhot.gov.cn/zw/text.asp?id=58551&class=1103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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