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吉林省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最低分数线确定公告
2013-08-05来源:长春市人民政府网

3日,从省招生办获悉,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专科各科类、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具体如下:

普通专科文科:200,普通专科理科:200;独立学院和民办专科文科:140,独立学院和民办专科理科:140;艺术类(专科)文科:140,艺术类(专科)理科:140;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专科)文科:98,艺术类(独立学院和民办专科)理科:98;体育类(专科)文科:170,体育类(专科)理科:170;体育类(独立学院和民办专科)理科: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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