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凉市泾川县城区高中(含职教中心)选拔学科教师公告
2013-07-27来源:泾川教育信息网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积极拓展城区优质教育资源。按照“高中办学资源向县城集中”的学校布局调整原则,于2009年开始新建泾川三中,并于2011年秋季开学招生。按照学校办学规模需要,今年秋季学期仍将新增学生1000名,加之泾川一中和县职教中心部分学科也有师资补充需求,为了保证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汇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全县公办教职工中通过公开选拔为城区高中学校补充科任教师69名。其中泾川一中9名,泾川三中48名,职教中心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学科选拔计划(共69名)

语文10名(一中1;三中7;职中2);

数学12名(一中3;三中8;职中1);

英语8名(一中3;三中4;职中1);

物理4名(三中4);

化学2名(三中2);

生物3名(三中3);

政治7名(三中5;职中2);

历史4名(一中1;三中3);

地理4名(一中1;三中3);

信息技术7名(三中3;职中4);

体育6名(三中4;职中2);

美术2名(三中2)。

二、报名条件

参加公选报名必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敬业爱岗,遵纪守法,师德师风良好,教学工作实绩突出;

2.必须是现在岗的我县城乡学校正式教职工。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学科教师从全县中学教师中公开选拔,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文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参加语文、政治、历史、地理学科选拔;科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可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选拔;在中学担任信息技术课程或网络管理工作连续五年以上并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取得二级及以上等级证的,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报名参加信息技术学科选拔);五年以上(2008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信息技术学科三年以上教龄);本学科高中教师资格(信息技术具备中学教师资格);本学年必须在原学校从事该学科教学工作。

体育、美术学科从全县中小学教师中公开选拔,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三年以上(2010年9月30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教龄;须具有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资格。

3.取得泾川县教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一级以上等级证书或者2006年以后取得国家计算机考试等级证书;

4.近三年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有两年及以上处于全县末位的,以及因违纪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且仍在处分期的,或本学年内因违纪违规被通报批评的;本学年内一学期旷工3天以上或病事假60天(产假除外)以上以及长期离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拔。

以上各学科若符合公选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人数的2倍,则按比例相应调减该学科公选名额。

三、实施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组织报名(7月25日一7月31日)。

由领导小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泾川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选公告。参选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并加注推荐意见后到县教育局报名,提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等级证及享受加分的证明材料)。

2.审查资格,公示名单(8月1日一8月3日)。

县教育局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后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3.组织教学能力测评(8月4日)。

经资格审查符合公选报名条件者参加所报学科教学能力测评。成立若干个学科教学能力测评组,对每个参选人员的课堂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进行测评,量化计分。

4.审查加分项目,核算综合成绩(8月4日一5日)。

(1)2008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教育教学综合奖励的分别按县级奖励一次加3分,市级奖励一次加5分,省(部)级奖励一次加7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2)初中教师近三年(2010年一2012年)来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每进入全县前六名一次加3分(语数外三科7-12名一次加1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高中教师近三年(2010年一2012年)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排名高于同学科同类学校教师平均线一次加3分,累计计入测评总得分。

(3)曾被省、市、县树立为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按最高层次计1次,分别按3,2,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

(4)2008年以来在县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教学论文每一篇加1分,计入测评总得分,但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5)在红河、梁河山区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者,在测评总得分中加3分。

(6)体育、美术教师近3年(2010年一2012年)所教参选学科教学成绩考核全县中学同类人员排名每进入前三分之一名次一次计3分,后三分之一名次不计分,中间名次一次计1分,累计计分。

5.公示公选成绩,接受社会监督(8月5日一8月7日)。

  以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和加分项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分学科将参选人员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并将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县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县城进行3天时间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审定选招结果,办理调动手续(8月8日—12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选招计划确定人选,选招结果提交公选小组审定,并汇报县政府同意后,按有关程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泾川县城区学校教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代)

二〇一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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