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梅州市征兵工作宣传主要内容
2013-07-19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网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13年征兵命令和我市征兵工作计划安排,7月1日至征兵体检前为征兵报名阶段,8月份为体检政审和定兵阶段,9月5日至9月30日为入伍送兵阶段。为做好今冬征兵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兵的条件标准和时间方法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1、男青年: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优先批准应届毕业生入伍。

2、女青年:女兵征集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未报到入学的学生也可以征集。

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的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可以征集。

(二)征集年龄

1、男青年:2013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全日制大专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岁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2、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17至19岁(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间出生),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放宽到2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2岁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其余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

(1)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的,合格。〔注:标准体重=(身高厘米数—110)公斤〕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15%,不低于标准体重15%的,合格。〔注:标准体重=(身高厘米数—110)公斤〕

(2)身高。男性162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3)视力。陆勤人员视力标准,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4)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四)征集时间和办法

1、男兵征集。征兵工作从7月1日开始,8月份为体检政审和定兵阶段,9月5日开始起运新兵,9月30日前运送完毕。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既可在高校所在地报名应征,也可以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其它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基层武装部或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报名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为9月1日。

2、女兵征集。征兵工作有关时间与男兵相同。女青年只能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7月31日18时前,应征女青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bbm.chsi.com.cn),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国防部征兵办、教育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审核报名人员基本资格和高考成绩,并根据高考分数择优初选预征对象。预征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参加体检、综合素质考评和政审,对学历、年龄、体检、政审等全部合格的女青年,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与男兵相同。

二、大学生入伍有关规定

(一)大学生入伍的流程

1、网上报名:从现在开始,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登录"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网"报名,填写、打印《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大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所在学校预征工作管理部门。

2、确定预征对象:各县(市、区)征兵体检开始前,按照兵役机关的统一安排,预征报名大学生通过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确定为预征对象。然后,高校协助兵役机关,将《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大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预征对象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

3、应征入伍:预征对象携带《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大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到学校所在地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征。通过体检政审合格的大学生由县级兵役机关批准入伍。

(二)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及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最高为6000元;大学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者代偿;高校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三)优先考学提拔

大学毕业生士兵在部队提干条件: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周岁,其中三本毕业的还应当担任班长(副班长),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被评为军事训练标兵;入伍一年半以上且在推荐的旅(团)级单位工作半年以上等等。

大学毕业生士兵报考军队院校和保送入学条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入有关军队院校培训,学制2年。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按照有关规定保送入军队院校培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安排6个月任职培训,具有专科学历的,安排2年本科层次学历培训。

(四)享受升学考试和继续学习优待

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五)高校在校生政治审查办法

对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的政治审查,应当以本人现实表现为主,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具体承办,原则上不再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应征高校在校生所在院(系)对其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及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情况;学校分管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复审;学校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对其政治情况进行核查,签署审查意见;学校签署综合审查意见。对入伍为政治条件兵的,应当对其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调查。

三、士兵服役及退伍的优惠政策

(一)义务兵津贴。按部队有关规定发放。

(二)家庭优待金。我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按不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确定。因各地经济发展不同,标准略有不同。

(三)免费就业培训。我市2010年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1年内进行免费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退役士兵退出现役1年以上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梅州市廉洁征兵"八不准"

1、不准放宽征兵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集入伍。

2、不准将应征青年从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征集入伍或多征多接、少征少接。

3、不准为不合格青年入伍说情或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压力,为不符合条件的青年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

4、不准利用征兵巧立名目向应征青年和被批准入伍的新兵及其家长乱收费。

5、不准利用征接兵工作以权谋私,收受钱物,索贿受贿。

6、不准让新兵家长安排食宿、购买物品或提供交通工具、安排游览和娱乐性活动。

7、不准与接兵部队私下交易。

8、不准在征接兵人员住所约见应征青年及其家长。

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753-2238924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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