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关于二○一三年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以及《关于做好2013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体检等工作的通知》(乐人社发[2013]30号)规定,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吕志兵、易力同志为乐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
公示期间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7日内(7月17日至7月23日)以真实姓名向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电话(2436612.2451962)、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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