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公告》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3]22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定向推荐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组通[2013]23号)精神,按照“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我市完成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工作,经县(市、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步审查,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审核批准,同意选聘212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期两年。
特此公告。
乐山市2013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聘用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348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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