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3年上半年考录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事宜公告
2013-07-06来源:泸州人事考试网

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2013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考生的体能测评结果及体检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结果(请点击附件1查询)。

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公告》的规定,面试和体能测评后,在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州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本次我市招考警察、森林警察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中,其最低成绩均已超过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即本次共有115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名单详见附件2)

三、体检安排

(一)森林警察职位考生的体检由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

(二)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非森林警察)考生的体检安排:

1.领取体检通知书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进入体检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9日(星期二)9:00-18:0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背面写上姓名)、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市公安局后楼三楼317室领取体检通知书。

2.体检集中时间、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10日(星期三)上午7:30到泸州市公安局一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3.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参检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确有需要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5)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2013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结果详情请登陆:http://www.lzrsks.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d73fd627a72e4c9abbc3128e3a3da59a

2013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www.lzrsks.gov.cn/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d73fd627a72e4c9abbc3128e3a3da59a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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