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普通高考获得“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资格考生填报志愿说明
2013-07-01来源:梧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 2013 年我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设置与填报的通知》(桂考院 〔 2013 〕 174 号 )要求,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和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须在 “ 自主选拔录取批 ” 填报其取得相应资格的院校,才能够享受高水平运动员或艺术特长生的照顾政策,且填报的志愿必须是考生本人所取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或艺术特长生资格的院校之一。高水平运动员填报的专业统一为 “ 高水平运动员专业 ” ;艺术特长生填报的专业统一为 “ 艺术特长专业 ” 。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 “ 自主选拔录取批 ” 录取期间将符合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投档条件的考生档案投给相关院校,由院校根据本校公布的高水平运动员或艺术特长生录取规则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进行录取并分配相关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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