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填报志愿资格人员根据个人笔试成绩和招录岗位计划填写《岗位志愿表》,每人同时可填报两个岗位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具体办法如下:
1、取得填报志愿资格人员,在报考的同一学科中,依据笔试成绩,按招录岗位计划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岗。
2、选岗体现高分优先的原则。应聘者所填的两个志愿为平行志愿,首先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检索,高分考生优先选岗,选岗顺序根据应聘者的志愿,先第一志愿后第二志愿确定。
3、专科毕业生和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不得填报中学岗位志愿。专升本毕业生不得填报普通高中岗位志愿。《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学科不对应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限报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且不得填报中学岗位志愿。
4、服从志愿的选岗办法。当出现一些岗位计划空缺时,则在同学科服从志愿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选岗。
5、同学科同分的选岗办法。当出现同分时,按以下顺序优先选岗:
①学历层次:学历层次高的优先,学历层次依次为研究生、本一、本二、本三、专科;
②学位层次:学位层次高的优先,学位层次依次为硕士学位、学士学位;
③英语等级:英语等级高的优先,非英语专业的依次为六级、四级,英语专业的依次为专八级、专四级;
④计算机等级:计算机等级高的优先;
⑤普通话等级:普通话等级高的优先;
⑥中共党员:党员优先;
⑦学生干部:学生干部优先,学生干部按院、系、班层次高的优先;
⑧英语等级分数:同类同等级的总分高的优先;
⑨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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