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梧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领取通知
2013-06-18来源:梧州教育信息网

各位考生:

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工作已完成,笔试和面试都合格的考生请按下列时间领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要求

(一)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二)代领者凭代领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领取。

二、 领取时间

2013年6月 14日-2013年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领取)。

三、 领取地址

梧州市文澜路 98号,梧州市教育局师训科,电话:3847115。

特别提醒:由于本项考试合格证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如遗失目前不能补办,请妥善保管,以免影响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

更多信息请查看广西省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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