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规定,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市(州)组织人社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现就递补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公告规定,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递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递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只进行一次。
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二、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3年6月16(星期日)日13:00至15:00在乐山市委党校综合楼底楼(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本人所需提供的材料请按《乐山市2013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资格复审事宜的公告》的规定提供。
递补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
名单详情请登陆:http://ls.scpta.gov.cn/NewsDetail.aspx?ID=1324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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