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招聘动物检疫人员实施方案
2013-06-13来源:花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畜牧兽医站动物检疫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花都区畜牧兽医管理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促进花都区畜牧兽医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区畜牧兽医局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动物检疫人员13名,具体招聘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公开招聘动物检疫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除应具备广东省、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畜牧兽医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户籍报考者(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穗府〔2003〕72号)。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资格条件。

学历、专业、年龄、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历等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2013年公开招聘动物检疫人员职位表》(附件1)。

报考者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以2013年6月30日为限。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星期一)至2013年6月18日(星期二),咨询电话:020-36980871。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二楼)。

3、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检疫员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报考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2)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可在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信息网或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报名表》。

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信息网:http://www.hdahv.gov.cn/hdxmj/index.aspx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huadu.gov.cn

(3)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6月21日18:00前在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信息网和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广州市花都区畜牧兽医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三东大道93号古风大厦二楼)。代领准考证者须提供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者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考试。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