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招聘教授启事
2013-06-03来源:清华大学人员招聘系统网

院系,科室:法学院

岗位类别,岗位名称:教学科研 / 宪法与行政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教授或副教授

招聘职务:教授或副教授

招聘要求及职责:教书育人。每年至少应承担2门课程(其中至少一门主干课或基础课),学时在96学时以上,教学效果好;在教学的同时开展高水平的学术研究工作;教授要承担学术带头人职责。40岁左右;具有法学博士学位;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学、科研经验,教学效果好;已经做出了高水平的学术成果,对本学科的发展有较大影响

所需专业:宪法与行政法学、金融法学、财税法学

招聘人数:1

有效期:2013年12月31日

联系人:于文晶 联系电话:010-62773474 电子邮箱:law39@tsinghu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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