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嵩明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5-21来源: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单位简介

嵩明县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基本情况:

(一)县级公共卫生机构(属嵩明县卫生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1.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担负着全县辖区内29万多人口的急、慢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以及地方病、艾滋病、结核病的预防控制、卫生检验检测、死因监测、儿童计划免疫、学校卫生监测、职业危害监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等工作。

2.嵩明县皮肤病防治站。主要承担全县麻风病、皮肤病防治工作,落实昆明市疾控中心及县卫生局下达的防治任务指标,做好麻风病防治和社会监测。

3.嵩明县妇幼保健中心。承担着全县的妇幼保健工作任务,工作中紧紧围绕国家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干预控制孕产妇死亡和儿童死亡为重点,以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为主线,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保健服务,在降低全县的孕产妇死亡和婴幼儿死亡的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院)

嵩阳镇卫生院、杨林镇卫生院、小街镇中心卫生院和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均为嵩明县卫生局所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另外,有两个分院,分别是嵩阳镇卫生院——杨桥分院,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小新街分院。

(三) 县级医院

1.嵩明县人民医院。为嵩明县卫生局所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42年,主要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型“二级甲等”医院,是嵩明县医疗、护理、急救、医教中心,也是昆明医学院、云南省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曲靖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昆明市卫生学校和我县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的实习进修基地。医院将贯彻“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环境优美、管理先进”的办院方向和办院目标,力争全方位提升医院管理、服务及医疗技术水平,以更新的面貌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2.嵩明县中医院。为嵩明县卫生局所属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始建于1989年,设有病床200张,目前拥有CT、D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设备。医院突出中医特色,中医兴院战略,已建成两个市级专病、一个市级科研分中心、一个省级专科。

3.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为嵩明县卫生局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位于昆曲高速公路与贵昆铁路交叉口的国家级嵩明杨林工业开发区,毗邻星耀水乡,医疗占地面积13亩,是昆明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定点医院以及嵩明县唯一一家云南省工伤定点医院,目前编制90张床位,常年开设内、外、妇、儿、急诊、口腔、麻醉等临床科室;开设检验、放射、功能(B超,心电图)、药剂等医技科室。主要辐射杨林开发区和职教园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单位类型 招聘人数 学历 学科 门类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嵩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疾病预防 全额事业 1 本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卫生管理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公共卫生事业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卫生信息技术与管理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1 医药学 医学 卫生检验医学检验
1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嵩明县皮肤病防治站 医学检验 全额事业 1 本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嵩明县妇幼保健中心 儿科临床 全额事业 1 本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嵩明县人民医院 临床 差额 7 本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医学检验 1 医学检验
麻醉 1 麻醉学
中医 1 药学 中药学
嵩明县中医院 临床 差额 5 本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中西结合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嵩明县第二人民医院 临床 自收自支 3 本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嵩明县嵩阳镇卫生院 临床 差额 1 专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口腔 1 口腔医学
中医 1 中医学中医临床
会计 1 本科及其以上 管理学 会计审计 财会;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电算化会计;会计;会计学;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核算 30周岁以下,2011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嵩明县牛栏江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 差额 3 专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护理 2 护理学 高级护理;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助产
药房管理 1 药学 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营销学;药事管理
医学影像 1 医学 医学影像学
嵩明县小街镇中心卫生院 临床 差额 2 专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全日制统招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检验技术 1 医学检验
中医 1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医临床;中医学
会计 1 本科及其以上 管理学 会计审计 财会;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务会计与审计;财务信息管理;电算化会计;会计;会计学;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核算 30周岁以下,2011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嵩明县杨林镇卫生院 临床 差额 5 专科及其以上 医药学 医学 临床医学 30周岁以下,近年以来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助理医师资格证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
医学影像 1 医学影像学
护理 1 护理学 高级护理;护理;护理学;医学护理学;助产
中医 1 医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临床

三、招聘范围、对象、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含)及以下(1983年5月 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或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含)及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公开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受理委托报名和网络报名。联系电话:0871-67911441。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30日至6月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嵩明县嵩阳街道县城水真路208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学位证、毕业证、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经就业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2013年应届生需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件不全者不能参加报名;每一位报名考生都需提交《嵩明县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嵩明县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3)和近期半寸免冠照片(小一寸)2张。

(二)资格审查

由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嵩明县卫生局共同负责。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参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修订)及相关规定执行。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即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单人单座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报考医药学类的考生考医学基础知识;报考管理学类的考生考会计基础知识、财务管理等会计相关专业知识。

领取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开始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截止日期为笔试前1个工作日内。

领取准考证地点:嵩明县卫生局二楼办公室(嵩明县城北街41号,嵩明县人民政府对面)。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为准。

2.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教材,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成绩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如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核、体检)。

(五)考核、体检

考核及体检由嵩明县纪委监察局、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嵩明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先进行考核,再进入体检程序。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卫生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1.根据体检结果及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嵩明兰茂网等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与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及嵩明县物价局滇发改费昆嵩证字[2011]第014001号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时交纳笔试费50元,进入面试的每人每次收取50元的面试费用。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招聘简章由嵩明县卫生局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嵩明县第二纪工委: 0871-67924682

嵩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923537

附:

嵩明县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嵩明县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

对违反有关规定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处理措施(附件3)

嵩明县卫生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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