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21来源: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

根据原毕节地区人事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毕署人字[2006]131号)文件精神,结合草海湿地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提速发展需要,经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草海管理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同意,并报请2013年4月12日第一次县长办公会议和2013年4月19日县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聘用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监督、公开聘用等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员、公开招聘结果、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招聘名额为: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专业技术工作人员4名。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及报名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2、报名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所有报考职位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详见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31日以后出生);

(4)其他条件详见《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3、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予报名

(1)在校期间曾受过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2)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

(4)已定向到县外或定向到本县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

(6)本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含特岗教师及特岗计生人员);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2013年5月27日。

2、报名地点:草海管理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贵州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以及个人学籍档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专业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费100元,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3张。

五、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计划聘用人数予以减少或取消。

六、考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林业环保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3、面试。按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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