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5月1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5月1日后出生,不含教育系统的招聘)。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仍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13年5月21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本县在编教师;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合格)及以下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原则、程序及分组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或试教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
(二)招聘程序
按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政审、聘用审批的程序办理。
(三)招聘分组
根据各用人单位招聘的岗位计划情况,设4个招聘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或试教)、体检、考察及相关拟聘工作。具体为:
第一招聘小组。负责普定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普定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局、普定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普定县棚户区改造管理办公室的招聘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安翔(13595358186)李长波(13985706946)
邓斌(18685393032)牛家胜(13985319581)
第二招聘小组。负责普定县乡镇统计管理办公室、普定县统计局普查中心、普定县精神病院(财务会计类)的招聘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刘宇(18685304655)孟庆贵(13985302277)
第三招聘小组。负责普定县人民医院、普定县中医院的招聘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克尚(15185373333)
第四招聘小组。负责普定县一中、普定县职业技术学校、马官镇幼儿园、鸡场坡乡幼儿园、龙场乡幼儿园的招聘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莉(18685303961)朱怀智(13385538589)
刘海光(13985313339)
三、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岗位、专业及要求见《普定县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缴纳100元报名费。
报名地点: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会议室(报考普定县一中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报名),联系电话:0853-8222770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5月24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
2.报名所需材料
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审核原件,交复印件),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已婚的考生还需提交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已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行政事业单位的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资格审查
由联合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考生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报考1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招聘过程中或试用期间发现
考生有违法违规、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试教)的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根据报名情况设立考场,具体笔试、面试(或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招聘办统一部署,各招聘小组负责各小组笔试考务工作。
笔试为闭卷考试并统一考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未完成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参加笔试实考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