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3年江苏特聘教授招聘启事
2013-05-16来源:科学人才网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56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学校占地面积近2500亩,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1100人,院士及双聘院士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长江学者11人,全国教学名师3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学校现设有航空宇航学院、机电学院、民航学院等15个学院;设有无人机研究院、直升机研究所等130个研究机构;建有51个实验室,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2个。现有本科专业5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有飞行器设计、工程力学等9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导航制导与控制、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一、招聘学科

1.力学2.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3.机械工程4.仪器科学与技术5.信息与通信工程6.控制科学与工程7.交通运

输工程8.光学工程9.材料科学与工程1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2.软件工程13.管理科学与工程14.数学15.电气工程16.核科学与技术

二、招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两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

4.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2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三)已入选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三、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我校拟定特聘教授招聘方案并报江苏省教育厅,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向海内外发布。

2.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3年6月15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3.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4.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5.正式聘任。学校与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学校向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以下待遇:

1.聘期内,省和学校累计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部属高校排前5名)为400万元人民币/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其中省资助1/4。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省资助1/2。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学校为全职来校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一次性安家费;可申购人才引进留用房,或自购商品房由学校给予一定数额的购房补

贴;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并妥善解决居留和出入境、落户、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4.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优先配备研究生,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

5.学校积极推荐江苏特聘教授申报各级人才计划,有关待遇按照实际人才计划项目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16

联系人:赵海燕

联系电话:025-84892461

传真:025-84895923

电子邮箱:zhaopin@nuaa.edu.cn或zhaohaiyan@nuaa.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uaa.edu.cn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更多信息请查看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网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