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昆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规程》有关规定,经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13年昆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第二批教师共5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小学语文教师:183名。
(1)昆山户口(不含集体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②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③2011、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有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2013届毕业生毕业时能取得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本科段和研究生段专业需一致。
(2)江苏省籍生源(基础教育学籍和户籍,不含集体户口)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一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一),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位和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证。
2.小学数学教师:55名。
(1)昆山户口(不含集体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②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③2011、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有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2013届毕业生毕业时能取得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本科段和研究生段专业需一致。
(2)苏州籍(含各市、区)生源(基础教育学籍和户籍,不含集体户口)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位和数学学科教师资格证。
3.小学英语教师:32名。
昆山户口(不含集体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②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③2011、2012、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有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2013届毕业生毕业时能取得英语学科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本科段和研究生段专业需一致。
4.小学科学教师14名、计算机教师9名。
昆山户口(不含集体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科学或计算机学科教师资格证。②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科学或计算机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
5.音乐教师11名、美术教师12名。
(1)昆山户口(不含集体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音乐或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②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音乐或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苏州籍(含各市、区)生源(基础教育学籍和户籍,不含集体户口)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位和音乐或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
6.幼儿园教师:214名
(1)昆山户口(不含集体户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②201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专业对口,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2)苏州籍(含各市、区)生源(基础教育学籍和户籍,不含集体户口)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毕业时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9:30—11:00。
报名者应事先在昆山教育信息网(www.ksedu.cn)“公告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报名地点:昆山市教育局3号楼底楼大厅(震川西路
171号)。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报名时按学科进行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学科首先根据大学所学专业,再看毕业当年教师资格证所认定的学科。原则上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应一致。昆山籍(基础教育学籍和户籍)2011、2012和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如果所学专业及毕业当年认定的教师资格证所报学科在本次招聘中没有岗位的,可报考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岗位。
2.资格初审。经招聘工作人员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将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的报名表交招聘工作人员签字。
3.验证登记。经初审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缴费手续
(报名考试费100元),并上交报名表和1寸证件照2张。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学校或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应出示(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证明、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各段)、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并交复印件。
2.尚未在事业单位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应出示(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报到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并交复印件。
3.归国留学人员应出示(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关资格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果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的相关手续。
4.社会在职人员应出示(请按以下顺序排列):户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档案关系托管在苏各人才市场的人员,可凭身份证件直接上网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并交复印件。
5.应届非师范报考者须提供教师认定机构出具的现场确认受理凭证,否则视作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不予报名。
6.江苏省籍生源报考语文学科者需提供当年度参加高考时所在地的招生部门或者是所在大学招生部门出具的录取本一的批次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7.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如确有困难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者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8.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9.户口以户口本为准,迁入时间截止至2013年5月12日。
五、考试须知
1.小学教师(含中学美术)招聘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
2.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为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
3.报考者请于5月16日上午9:30~11: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昆山教育局2号楼底楼领取准考证。
六、小学(含中学美术)招聘考试须知
1.笔试时间:初定5月18日(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20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理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80分,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公示。届时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笔试成绩。
4.笔试成绩划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学科需求数的1: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者取得面试资格。
5.各学科考试成绩只在应聘本学科的教师职位时有效。
6.面试形式为说课,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7.依据考试者统一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昆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取得签约资格者名单。如录用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笔试成绩高分者。
七、幼儿园技能测试须知
1.技能测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现场公布弹唱内容)、自备舞蹈、备课说课。
3.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弹唱占30%、自备舞蹈占20%、备课说课占50%。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单项成绩均需在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
4.幼儿教师招聘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数的1:1确定体检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数,则备课说课分数高者取得体检资格,如备课说课分数也相同,则弹唱分数高者取得体检资格。
八、体检
教师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用人员管理
与招聘单位签约的人员经体检、审档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雇员制期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核定,雇员制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可延长一年雇员期,期满考核仍未达到转聘条件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532164
监督电话:57514790、57371237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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