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鹤庆县教育局2013年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公告
2013-03-29来源:鹤庆县教育局

鹤庆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认定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云南省关于做好2013年春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3〕3号)要求,为拓宽非师范毕业生就业渠道和教师来源渠道,特别是为广大应届毕业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现将2013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5月25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人员应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

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云南省申请人再登录“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或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 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上传个人证件照;

3、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全部工作后到户籍所在地的中心学校或所任教的中学、中心学校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①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⑦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⑧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⑨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半身纸制照片一张)。所有表册均为A4纸,申请表双面打印。各中学、中心学校审验相关证件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由审验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原件审验后交还本人),务必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5:00前将所有申报纸质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证件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在申请人现场确认时再次审核申报材料。

(三)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必须由申请人本人带好各种证件原件到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四)现场确认地点:

鹤庆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2013年4月16日至5月25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3年5月25日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个人选择的确认点和报名号。

3、一般情况下,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及现场确认。

4、请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咨询电话:0872-4129335

鹤庆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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