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桂职办〔2012〕176号文件精神,从2012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划定广西乡镇卫生院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5分,防城港市共有6人成绩合格,取得资格时间均从2012年5月算起。请通知有关人员填交《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http://www.fcgrc.com.cn“职称管理”下载),相同底片的免冠彩照1寸2张、2寸1张,于2012年3月10日前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核后统一到自治职改办办理资格证书。
附件:2012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广西乡镇卫生院中级资格防城港市人员名单请关注http://www.fcgrc.com.cn/fc/bulletin/new_bulletin.asp?id=12078
防城港市职改办
二0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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