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选调单位及代码 | 选调职位及代码 | 选调形式 | 选调范围 | 职位 | 选 调 条 件 | 备注 | |||||
计划数 | 性别 | 最高年龄 | 最低学历要求 | 专业 | 一般条件 | 其它条件 | ||||||
1 | 长沙县人民法院101 | 执行法官001 | 考试选调 政法专项编 | 面向全国法院、检察系统 | 2 | 男 | 35 | 本科 | 法律及相关专业 | 1、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 1、要求具有公务员身份(已登记); | |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 2、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地市级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已通过司法考试的成绩单。 | |||||||||||
3、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 ||||||||||||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 ||||||||||||
5、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 ||||||||||||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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