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来宾市公证处招聘公证辅助人员公告
2013-02-02来源:广西来宾市人才网

根据工作需要,我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公证辅助人员一名。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3.熟悉电脑操作;

4.在来宾市区能自行解决住宿;

5.年龄在22周岁至30周岁之间,性别不限;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8日至2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

来宾市桂中大道西75号来宾市公证处二楼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72-4298885

(四)联系人:莫永福

(五)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不接受电子函件、电话、信函报名。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四张。

(六)报名费用

报名考试免收报名费、考试费。

三、考试方式

1.笔试(60分)

笔试内容:为综合法律知识,重点考察应试者应用法律基础知识解决公证法律问题的能力。

2.电脑操作(20分)

考察应试者运用电脑办公软件的熟练程度。

3.面试(20分)

考察应试者现场应变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四、考核、录取方法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择优录用(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者优先考虑,其中A证优于C证)。

五、工资福利

(一)合同签订

由来宾市公证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可续聘。

(二)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的基础工资为1000元/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按政策处理。

来宾市公证处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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