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12〕7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26日举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月25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6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考试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 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报名工作安排
为便于考生报名和相关工作的统一开展,考生须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www.rsks.sd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3年1月7日9∶00至2013年1月2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考生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提交。请考生登陆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报名时,考生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考生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在滨州报考的人员,请于2013年1月22日至24日16∶00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公共考试科306室(滨州市滨城区府右街37号,即黄河四路与府右街交叉口西北角)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时间定于2013年1月23日至2013年1月2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单位审核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相关工作年限证明;
5.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证书、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所用草稿纸由人事考试机构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四)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3年5月20至26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7〕174号文件执行,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条件,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3368333
二○一三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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