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州市越秀区洪桥街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招聘公告
2012-11-09来源:广州越秀网

根据《广州市越秀区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街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公开招聘社区党建工作指导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党的基本知识,有丰富的党务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有独立工作能力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懂计算机操作,有一定的政策理论和文字写作水平;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党龄在3年以上;

(五)广州市户口,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志于投身社区党建工作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工资待遇

参照越秀区专职社区工作者待遇。

三、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的方法,公开选拨任用。

四、报名方法

有意应聘者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于11月14日(星期三)至16日(星期五)的办公时间(8:30-11:30,14:00-17:00)到小北路小石街3号洪桥街道办事处八楼809室报名。

中共越秀区洪桥街工作委员会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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