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选调201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2012-11-05来源:重庆市公务员局网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12年11月24日9:00至2012年11月30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认真选择报考区县等信息,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用。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2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因信息填报错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于2012年12月2日17:00前进行修改,重新申请参加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2年12月4日17:00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以确认参考。网上缴费后请确认是否缴费成功,如缴费未成功,请及时与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联系。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均免收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12年12月4日17:00前(工作日)到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52号市级机关综合楼20楼2010室)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含已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的报考人员)于2012年12月17日9:00-12月21日17:00登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在考试当天,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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