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等后续安排
为做好元阳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红河州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现将元阳县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档案转递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只笔试不面试岗位:2025年6月9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2025年6月12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元阳县南沙镇学府路)。
(四)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六张近期免冠白色底板五分照片,以及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这些证件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5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持成绩合格通知单进行审验并签订承诺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最迟审验时间以我省教师资格证发放时间为准。
(五)审核确认
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确认表上签字。对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考生持有,作为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环节的一项证明材料,一联由审核单位留存。资格复审确认表由审核单位留存。
二、面试
(一)面试人员
报考元阳县教育系统岗位(代码15325026001001673、15325026001001674、15325026001001675、15325026001001676、15325026001002677、15325026001002678、15325026001002679、15325026001002680、15325026001003681)、元阳县南沙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代码:15325026003001690)符合报考条件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面试方式和内容
1.元阳县教育系统岗位(岗位代码15325026001001673、15325026001001674、15325026001001675、15325026001001676、15325026001002677、15325026001002678、15325026001002679、15325026001002680、15325026001003681)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用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面试内容: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面试内容重点是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15325026001001673、15325026001001674、15325026001001675、15325026001001676岗位说课内容范围为浙江教育出版社《幼儿智慧游戏课程》(小班 下册)教材内容;15325026001002677、15325026001002678、15325026001002679、15325026001003681岗位说课内容范围为现行八年级下学期教材内容,考生根据报考学科自行准备说课内容;15325026001002680岗位说课内容不限,考生自行准备说课内容。此次面试不提供多媒体设备,须提交5份说课稿,说课稿上不得留有姓名、考号等标记,说课时间15分钟。
2.元阳县南沙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代码:15325026003001690)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及专业知识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包括与应聘岗位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面试内容: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及招聘岗位情况,面试内容重点是专业能力、分析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控制情绪、求职动机等。
(三)时间和地点
1.元阳县教育系统岗位(代码15325026001001673、15325026001001674、15325026001001675、15325026001001676、15325026001002677、15325026001002678、15325026001002679、15325026001002680、15325026001003681)
抽签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4日上午7:30在元阳县高级中学进行抽签;
面试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4日上午8:00在元阳县高级中学进行面试。
2.元阳县南沙镇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代码:15325026003001690)
抽签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四)面试计分办法
面试总成绩为100分,按考官评分求出平均分计算。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数。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考生纪律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通知单到考点报到并按序号参加面试。未按时间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2.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候考,不准高声喧哗,不得参加面试旁听。面试完毕后,不得将面试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考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
3.严禁考场内使用电话、传呼、手机等通信工具,一经发现,当场取消面试资格,不记录面试成绩。
(六)其他
1.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2.为维护面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由县人大、县政协、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对面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考官或工作人员有违反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元阳县纪委监委投诉电话:0873-5642311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5643110
三、体检
(一)体检对象
只笔试不面试岗位,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的岗位,通过资格复审、面试合格的人员。
(二)体检时间
1.只笔试不面试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2025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11日上午7:30(体检对象的体检时间以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为准)。
2.笔试后需面试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2025年6月16日上午7:30。
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元阳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元阳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体检中心)。
(四)考生需带材料:身份证原件。
(五)体检标准及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支付,具体金额以医院收费标准为准。
(六)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者须持身份证进行体检,且主动告知病史、吸烟史等个人相关健康信息,穿宽松易穿脱衣服。
2.检查前3日内保持正常饮食,忌油腻、高蛋白饮食,忌饮酒,按时作息,避免劳累。若有戴隐形眼镜的考生,检查视力时要求检查裸眼视力,故体检前3天不要佩戴隐形眼镜,以免影响体检。
3.若有怀孕请告知登记人员延迟检查胸部DR;若遇月经期请用铅笔在体检表备注栏注明“月经第几天”。
4.体检前晚22:00以后禁饮、禁食,受检当天须空腹进行抽血化验,否则血液状态会发生变化,影响检验结果。
5.测量血压前请静坐休息10分钟。彩超检查前需适度憋尿保持膀胱充盈利于检查。
6.抽血完毕及超声检完后方可进食,餐后可根据体检内容逐项进行检查,避免漏检。
7.留取尿液标本时,贴有条码的尿管交给体检中心抽血室,小尿杯交给公安工作人员。
8. 体检楼层:
胸部透视:一楼放射科;
超声检查:三楼超声科;
内科、外科(男)、外科(女)、妇科、五官科、口腔科,听力、色嗅觉、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以及抽血全部在四楼体检中心完成。
9.检查过程中请听取带队人员安排,舒缓自己的情绪,放松心情,愉快的接受医生的检查,并回答医生提的相应的问题这样才能让检查的结果更加准确,确认体检完毕后请您将体检表交回办公室。
10.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1.请各位考生带身份证体检,没有身份证不给予体检,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档案递转
1.教体系统教师岗位的考生将档案在2025年6月30日前转到元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元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办理,联系电话:0873-3032219。
2.非教师岗位考生将档案在2025年6月30日前转到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需要开具调档函的,请到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410室)办理,联系电话:0873—5643110。
五、其他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电话:0873—5643110
元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来源: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5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