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昆明铁路运输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
2025-04-24来源: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网站

2025年昆明铁路运输法检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法检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昆明铁路运输法检系统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是经过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面试等后续程序的考生(详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

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昆明市西山区滇池旅游度假区海蓝路15号博欣采莲湾6栋)。

四、面试方式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采用情景模拟法庭控辩的面试方式。每场面试安排报考同一职位的所有考生,进行面试抽签,决定场次以及控、辩角色。对于抽签后轮单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扮演对方角色进行控辩。正式面试前,每个考生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备考室有20分钟的准备时间,阅读案情,构思发言提纲(考生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每场面试时间控制在25分钟内,其中,考官指导语3分钟内;考生按控辩顺序对案例阐述己方观点各3分钟,自由辩论各5分钟,最后陈述各3分钟。

五、面试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资格复审单位签章确认的笔试《准考证》,并提供给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对。

2.考生应于4月26日上午7:40前到达考点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楼签到,统一存放通讯工具(含电子产品)、随身物品后进行封闭式管理,做好面试抽签准备。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点。

特别提醒:考生事前要熟悉面试地点,鉴于交通可能拥堵等因素,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报到地点;凡超过规定时限,错过抽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详见附件2),严格遵守面试纪律。

4.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及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结束2日内,在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对外门户网站上公布。

咨询电话: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0871-64994021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分院0871-66032804

附件:

1.2025年昆明铁路运输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

2.面试考生须知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昆明铁路运输分院

2025年4月24日

附件1

2025年昆明铁路运输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考生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报考职位代码

招考单位名称

报考职位

岗位招录计划数

笔试成绩排名

1

311291300829

1153000487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法官助理

1

1

2

311992909323

1153000487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法官助理

1

2

3

311030809225

1153000488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法官助理

1

1

4

311992900607

1153000488

昆明铁路运输法院

法官助理

1

2

5

311250203610

1153000489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法官助理

1

1

6

311030801008

1153000489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法官助理

1

2

7

311250203806

1153000490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法官助理

1

1

8

311992904309

1153000490

开远铁路运输法院

法官助理

1

2

9

311992900613

1153000492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01

2

1

10

311992904403

1153000492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01

2

2

11

311992908208

1153000492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01

2

3

12

311992903207

1153000492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01

2

4

13

311992902620

1153000493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02

2

1

14

311992904916

1153000493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02

2

2

15

311992901618

1153000493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02

2

3

16

311992902229

1153000493

昆明铁路运输检察院

检察官助理02

2

4

附件2

面试考生须知

1.按组织面试单位通知的时间提前到指定地点进行抽签候考。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供场外考务工作人员查验。

2.考生进入候考室以后至考试结束不能携带各类手表、电子物品以及文字资料,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入备考室,在备考室准备的发言提纲可带进考场。

3.凡超过规定时限,错过抽签的,无论何种原因,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回答问题时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身份及相关信息。不得穿着有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

5.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后不准谈论面试试题内容,或向其他考生泄露考题内容,一经发现取消面试成绩。

6.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大声喧哗。

7.面试考生在面试成绩宣布后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在面试考场逗留。

来源:http://www.tlkunming.jcy.gov.cn/xxgkfb/202504/t20250424_69275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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