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元江县司法局委托玉溪金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2025年元江县司法局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报名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户籍地为元江县辖区内(含配偶一方为元江县户籍),或长期居住地为元江县,夫妻双方一方在元江县。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军籍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和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77-6019269;
报名地点:元江县澧江街道红侨社区玉景园2-2号三楼(玉溪金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提交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人征信记录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络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面试等环节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依据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表、提交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简历及相关证件证书弄虚作假的报名人员,一律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五)体检
体检必须到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其他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并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须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政审
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
(七)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管理
1.试用期2个月,凡录用者由劳务派遣代理公司签订劳务合同,使用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2.由元江县司法局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薪酬待遇、考核奖励等按元江县司法局编外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当出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或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元江县司法局和玉溪金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同决定是否按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二)首次聘用期满,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岗位工作需要情况,由元江县司法局研究决定是否续聘。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元江县司法局和玉溪金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玉溪金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01kyAtPS0RXIFOpiJdl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