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5-04-12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8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5年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京外生源须符合在京落户要求,即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社会在职人员: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出站人员应符合进京落户的有关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招聘对象为面向社会的岗位,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应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目前已回国,未落实工作单位。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可拨打报名电话进行咨询了解。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报考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五)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含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八)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情形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确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798。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7日17:00接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提交报名申请后,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手写签字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自报名起至2025年4月29日17:00,各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审核。各岗位招聘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比例未达到1:5的,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组织考试。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确认

考生于2025年4月30日9:00至2025年5月6日24:00期间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application/index进行笔试确认。登录成功后请在“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笔试确认”板块点击“修改报名表”按钮,进行“是否参加笔试”选择。确认选择无误后提交。选择一经提交,不允许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考试。考试确认成功后,可于2025年5月8日9:00起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拟定于2025年5月进行,将在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和用人单位网站发布详细信息。考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的不可进入面试。

(五)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

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未达到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报名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关于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加试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六)体检考察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根据工作需要,各招聘单位可结合面试开展心理素质测评。

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七)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民委官方网站和用人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相应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招聘公告由国家民委人事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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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人事司

2025年4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应届毕业生岗位).doc

附件3:考生诚信承诺书(面向社会岗位).doc

来源:https://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504/t20250411_540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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