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保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2025-02-22来源:保山警方公众号

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22名警务辅助人员

保山市公安局是承担打击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减少犯罪案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地为保山市内;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3.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保守工作秘密;

5.身心健康,无残疾、无重听、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传染病、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因公牺牲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因公伤亡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政法类、体育类、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7.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家庭年人均收入1万元以下的贫困户和监测对象;

8.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职业资格或者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因违反工作纪律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名单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保山警方”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1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保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各县(市、区)公安局政工室,可自行选择报名点。

保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366号5024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刘警官  郑警官  0875-2192215。

施甸县公安局政工室:施甸县甸阳镇城北开发区施甸县公安局5010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侯警官  0875-3033632。

腾冲市公安局政工室:腾冲市腾越街道砚湖社区和谐小区1号618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尹警官  0875-5131246转4112。

龙陵县公安局政工室:龙陵县龙山镇东坡路龙陵县公安局319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王警官  0875-6123273。

昌宁县公安局政工室:昌宁县田园镇思源学校北侧昌宁县公安局710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杨警官 0875-7121736。

3.报名要求

(1)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严禁代报;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填写《保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1张。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保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进入后续程序。结合各岗位报名情况,为保证岗位不流失,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对报名人员所报岗位进行适当调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组织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4,如果报名人数不足1:4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组织考试。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本次笔试不提供官方辅导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辅导培训。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计算机基础知识。

2.确定体能测试人员。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拟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4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试人选,测试项目均需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测试项目见附件1。

 3.确定面试人员。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须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及时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空额的,在应聘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75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五)确定体检和政审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

(1)原则:坚持全面、客观、公正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程序及要求: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情况。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主要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

(3)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条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保山警方”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无举报或举报不实且不影响聘用的,各县(市)公安局按照各自用人方式、规定和程序,与本县(市)公安局留置看护岗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由保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支队统一管理、使用和调配;其他岗位拟招聘人员与保山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部门使用和管理。

除各相关部门有特殊规定的,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五、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薪金:特巡警岗、留置看护岗待遇3500元/月,其他岗位待遇2700元/月,均含“五险一金”,另有适当待遇。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他要求

(一)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同时建议关注“保山警方”公众号。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数字表述中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

(六)本公告由保山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2192215。

附件:

附件1:体能测试项目

体能测试分男子组、女子组,分别组织开展三项测试:

1.男子组

(1)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3秒1,31岁(含)以上≤13秒4。

(2)1000米:30岁(含)以下≤4分25秒,31岁(含)以上≤4分35秒。

(3)纵跳摸高:≥265厘米。

2.女子组

(1)10米×4往返跑:30岁(含)以下≤14秒1,31岁(含)以上≤14秒4。

(2)800米:30岁(含)以下≤4分20秒,30岁(含)以下≤4分30秒。

(3)纵跳摸高:≥230厘米。

附件2:保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提取码:6677

保山市公安局

2025年2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Aj4TSahcUSkCc_5FthKv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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