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总医院2025年就业见习岗位招募公告(13人)
华宁县总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3名就业见习岗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招募岗位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证书 要求 |
华宁县人民医院药剂岗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 | |
华宁县人民医院人事岗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
盘溪分院 医疗岗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
盘溪分院 护理岗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护理学 | 护士资格证 |
盘溪分院 药剂岗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中药学 | |
盘溪分院 影像岗 | 2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
盘溪分院 公卫岗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 | |
宁州分院 护理岗 | 1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 护理、护理学 | 护士资格证 |
二、招募条件
(一)必备条件
在省内未参加过就业见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签发日期(不含当日)自然向后延续2年时间内,且在这两年内无就业经历相关记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登记就业、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及参与公司投资等),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失业或求职登记;
2.16-24岁失业青年。年龄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做失业登记。
(二)其他条件
1.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技能;
2.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院工作,善于沟通,有亲和力;
3.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表现好。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起至人员招满为止,先报名者可先组织面试。
(三)报名地点:华宁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力资源部(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泉乡路30号)
(四)报名提供的证件: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证书(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小一寸证照一张,现场填写《玉溪市青年就业见习报名表》一份。
(五)联系人:马老师电话:15108779596
(六)华宁县总医院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将取消报名的资格。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募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四、综合面试与录用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参加综合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面试时间待通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取小数点后三位进行排序,若仍并列,采用加试方式进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员,录用人员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
五、待遇及其他相关事项
见习时间不超过12个月(不少于3个月),见习期内单位为见习人员每月发放生活补助不低于2000元。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份。享受所在单位的工会福利待遇。见习期满一年考核合格的,单位在招聘考核编外人员时给予加分。
见习人员在签订见习协议前放弃见习的或见习2个月内离岗的,由医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募纪律或不具备招募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其招募资格。
(二)在招募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华宁县总医院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招募资格。
七、招募监督
咨询电话:0877-5616814(华宁县总医院人力资源中心)
监督电话:0877-5011584(华宁县总医院纪委办)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宁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华宁县总医院
2025年2月7日
来源:https://www.yxrc.cn/yxrc/article.g?m=detailRc&p_id=31350351&catei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