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做好2012年下半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政策
(一)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教师资格的认定
1.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往届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为柳南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柳南区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往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持有效毕业证书,到柳南区教育局申请直接认定与学校培养目标相一致的教师资格。需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毕业生毕业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
2.提高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为柳南区或工作单位所在地为柳南区的提高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含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在职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可持有效毕业证书,到柳南区教育局申请直接认定与学校培养目标相一致的教师资格。需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齐全方可免参加教育理论考试,但仍需要参加教学技能考试。
(二)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教师资格的认定
2011年12月以前参加自治区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通过自治区统一组织的教师技能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注:根据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规定,2011年12月以前参加自治区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或教学技能考试已经取得的教育学单科成绩和技能考试成绩于2012月12月失效);2012年开始需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同时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教学技能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二、柳南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受理部门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户籍在柳南区或工作单位在柳南区的,可向柳南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3710226。
三、201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和操作流程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5日。
2.操作流程:
(1)登陆广西教师教育网(http://www.gxjs.com.cn/)教师管理栏目点击“教师资格信息录入系统”,进入信息录入页面或直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站后,未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请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参加全国统考的申请人请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流程:“申报第一步:申报人必读”——“申报第二步:确认服务条款”——“申报第三步:选择认定机构”——“资格种类”请选择“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或小学教师资格,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请选择“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申报第四步:选择确认点”请选择“柳州市柳南区教育局”。
注: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是关键步骤,因选择“认定机构”和“确认点”不正确,会导致认定机构无法确认。
(3)“申报第五步:阅读注意事项”——“申报第六步:填写身份信息”——“申报第七步:填写申请材料”:
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此部分信息不可修改。如果需要修改,则需要点击上一步返回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页面的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此部分信息为必填信息,无论是“暂存”还是“提交”,申请人必须填写并一定记住自己设的密码。
上传照片的格式要求:
a.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00001.jpg;6323.jpg;
b.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c.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请确保加贴在申请表上,及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与此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4)按“提交”,申报完成。
(5)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网上个人申报结束。
3.报名注意事项: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所需的相应学历、相应教育理论考试〔2009年(含2009年)以前获得教育学、心理学两科考试合格证书,2009年以后须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三科考试合格证书〕、普通话、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的前提下方可在网上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必须在报名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流程,同时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不遗漏,现场审核时不接受现场报名和报名信息的修改。
(二)现场审核认定时间、地点
1.时间:2012年11月8日至11月9日
2.地点:柳南区教育局(柳州市潭中西路15号富丽嘉园商住楼1栋B座7楼715办公室,可乘2路、92路、35路、27路、29路公交车在河西小区站下车即到)。
(三)认定结果告知及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2.地点:柳南区教育局
(四)201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在12月1日前完成。
四、申请人员现场审核认定时应提交的材料
(一)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提供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毕业生毕业登记表上的成绩为准)等证明材料。
3.教育教学实习鉴定原件、复印件。(如果属于提高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则提供参加教学技能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所达到的等级)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申请体检表原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证明。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9.《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盖章。
10.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一张(与网上申报照片同)。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12年参加全国统考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的可暂缓提供,但必须打印网上成绩单,确定通过考试,待合格证下发后提供)。
3.教学技能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12年参加全国统考取得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书的可暂缓提供,但必须打印网上成绩单,确定通过考试,待合格证下发后提供)。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自治区文件规定的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所达到的等级)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申请体检表原件。
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证明。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9.《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需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盖章。
10.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相片一张(与网上申报照片同)。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表格需要贴相片的要按照所标示的相片规格贴好相片。
2.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请不要装订。
3.凡提交复印件证明材料的,均需提交原件审核。若不能提交原件进行审核的,则需要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已核。提交申请教师资格的有关材料不退还本人。
4.必须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凡擅自到其它非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不予认定。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有市人民医院、市工人医院、市卫校附院、柳铁中心医院、柳北区医院、鱼峰区医院、城中区医院、柳州市辖六县人民医院。如需变更,须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5.体检表和思想品德鉴定表需到“广西教师教育网”下载。
五、工作要求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采用全国系统,各校(园)要对教师资格认定办法、认定程序做广泛大量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黑板报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人员广泛宣传教师资格制度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使社会上有志从事教师职业的优秀人员可以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途径来获得教师资格,加入到教师队伍中来,拓宽教师来源渠道。继续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对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意义重大,各校(园)要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布置,做好各项工作。过去政策中有与本通知精神不相符的以本通知要求为准。
柳南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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