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保山市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公告
2023-07-13来源:昌宁教体公众号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2023年一年级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招收一年级新生270人,共6个教学班。

二、招生对象

招收6周岁及以上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我校按照三个层次依次录取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如同一层次报名的适龄儿童人数多于上一层次录取后剩余的学位数,则从本层次开始采用现场抽签的办法确定入学对象,招满即止。

(一)第一层次招收范围:

1.招收县城右甸街以北,东至福惠路北段、西至环城西路(清灵路),北至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园范围内的居民户适龄儿童。

2.招收田园镇新华社区、文昌社区、龙井社区居民户适龄儿童。

3.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

(二)第二层次招收范围:

1.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2.划定招生区域内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

(三)第三层次招收范围:

招收在划定招生区域内没有户籍的外来经商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及租房户子女。

四、报名时间

第一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11:30。

第二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30至17:30。

第三层次报名时间: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8:30至12:30(8:30至10:30查验材料,10:30报名结束,若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11:00现场抽号。)

五、报名地点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具体地址:昌宁县田园镇新华社区环城北路2号)风雨球场。

六、提供材料

(一)所有报名儿童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前教育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防疫站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

4.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入学申请表(附件1)。

(二)不同类型适龄儿童需附加材料:

1.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时只需携带以上4种材料。

2.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劳模子女、因公伤残牺牲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兴昌人才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主管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

3.田园镇范围内设置的县直单位(含省市驻昌单位)在编在岗国家公职人员家庭女子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单位证明(附件2)。

4.辖区有房产家庭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

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证原件的凭昌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出示有效证明(附件3);

②购买辖区居民集体土地建盖自住房屋的,凭所在地居委会加盖公章的住房证明报名。

5.划定区域内外来经商户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已经办理的五证合一有效证照)原件和复印件。

6.划定区域内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在划定区域内企业务工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进城务工时间不少于3个月(即2023年3月1日以前),务工时间不得少于1年。

7.划定区域内租房居住的家庭子女报名时除以上4种材料外还需携带:社区主任和社区民警签字的辖区内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租赁起始时间在2023年3月1日以前,租期不得少于1年。

七、注意事项

(一)所有适龄儿童同一层次只能向一所学校报名,我校一律不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凡是出现适龄儿童录取后仍到其他学校报名或同一层次向两所以上学校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县教体局调剂到除思源实验学校、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田园镇中心完小、达丙完小之外的学校就读。

(二)家长须携同孩子一起到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学前教育毕业证、户口簿、预防接种证、入学申请表等按顺序装订好。

八、录取结果公示

(一)公示时间:7月17日—7月22日

(二)公示方式: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门口公示栏粘贴、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

九、编班原则

我校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免试划片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均衡配备课任教师。不设重点班、快慢班,不实行分层编班,

不受理任何单位、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择班择师要求。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钟老师:18087565647

张老师:18087515840

(二)接听时间:7月12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县教体工委办公室:0875-7120088

县纪委监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0875-7130892

附件:1.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入学申请表

2.单位证明

3.昌宁县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

2023年7月12日

附件1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入学申请表.docx

附件2单位证明.docx

附件3昌宁县不动产登记查询结果证明.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hw3fH-VqEDpEsXNgbSp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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