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4名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古蔺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不含教育系统人员和其他有规定不得调<流>出本系统的人员),其中卫生系统人员须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品行端庄,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勤政廉洁,吃苦耐劳;能够独立承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各项工作。
2.没有违纪违法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3.工作年限及年龄截止日期计算至报名开始当天。
4.其他选调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0月13日下午6:00止(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古蔺县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3.报名所需资料
(1)《古蔺县公开选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A4纸双面印制后如实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条件进行审查。
2.考试。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可进入考试环节。本次选调的考试方式、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人选按选调计划1:1等额确定,由相关单位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经考察不符合选调岗位所需要求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或取消本岗位的选调。
4.调(流)动。经考察符合选调要求的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流)动手续,其中试用期内人员须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能按规定办理调(流)动手续。
五、相关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整个选调程序由中共古蔺县纪委、古蔺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2.严格选调纪律,按照人事选调的相关规定,对违反纪律的选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选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如实填写报名表,对报名表所填写有关情况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因选调者填写虚假信息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中共古蔺县委组织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7204166(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723322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人员管理股)
附件:古蔺县2012年10月公开选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01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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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县公开选调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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