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2年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面试工作,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2〕69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沾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2 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沾政发〔2012〕29号)和《沾益县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沾人社联〔2012〕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沾益实际,制定如下面试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面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考生搭建平等竞争的平台。整个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县纪委、县保密局的监督下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12年10月20日
2、面试地点:沾益县职中(沾益县职教中心)
三、面试对象的确定
本面试方案适用于附表《沾益县2012年非医学类面试岗位列表》所列岗位。附表附后。
(一)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涉及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有并列的,则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
(二)特殊岗位需要等额面试的,必须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能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聘用。
(三)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不足1:2的,可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于面试开始一周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2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考试招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申请表》,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
四、面试方法、面试程序、面试内容及总分
(一)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程序
考生按时到达面试地点,确认考生身份,收缴考生所有通信工具,宣布面试工作纪律,确定面试岗位分组,考生与考官分离,同一岗位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先后顺序,考生依据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离开面试场所,结束面试。
(三)面试内容
1、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与实际工作有关的知识、经验、能力、性格和价值观等基本情况。
2、面试内容分为若干测评要素,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人际关系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和举止仪表。
3、面试各测评要素分数所占比例:综合分析能力17%、言语表达能力20%、应变能力14%、计划组织与协调能力10%、人际关系的意识与技巧14%、自我情绪控制能力10%、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7%,举止仪表8%。
4、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考官按测评要素打分,各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得要素平均分;各要素的平均分之和,就是考生的面试成绩。
(四)面试总分为100分。
五、面试试题
面试试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
六、成立面试考官小组
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由面试考官小组组织实施。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面试考官小组在一定范围内差额抽取。
面试考官及考官小组工作职责:
(一)面试考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面试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树立保密观念和公正意识,确保面试工作严谨、保密、公平和公正。面试过程中不允许记录、带出面试试题。
(二)面试考官要根据面试实施方案,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开展面试工作,认真履行面试考官所应有的权力和责任,遵守面试纪律,执行有关回避、交流、监督与违纪处罚等规定。
(三)面试考官小组实行主考官负责制。主考官应熟悉面试的知识、方法与技巧;主考官主持面试,对其他考官负有监督责任,对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负责并予以确认;其他考官配合主考官进行面试,完成主考官交给的提问任务,经主考官同意后可进行追问。
七、确定面试工作人员及明确职责
(一)面试工作人员
每个面试考官小组设面试工作人员4人(负责计算、汇总面试成绩、监督和联络等工作)。面试工作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不公布名单。
(二)面试工作人员职责
1、组织考生按顺序进行面试,维护考场秩序,确保考场安全。
2、遵守面试纪律,执行有关回避、交流、监督与违纪处罚等规定。
3、按照本方案及面试各量化表的要求,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计算、汇总面试成绩,经主考官确认后填报《2012年沾益县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试成绩表》。
4、严格遵守计算程序,认真细致进行计算和核对准确,统计人员对所统计的成绩实行个人签名负责制。
八、面试前准备工作
(一)面试前半小时,工作人员核对面试对象身份;纪检监察人员统一关闭、保管考生通信工具,待面试工作结束再发还持有人。
(二)面试对象进入待考室,听取面试工作纪律;确定岗位分组。
(三)各面试考官小组考官确定后,面试考官进入各面试考场做好面试准备工作。
(四)由工作人员组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号,等候面试。
九、面试工作的实施
(一)严格按照本《面试实施方案》组织面试。
(二)每位面试对象的面试时间一般在30分钟左右。
(三)面试工作由主考官主持,负责宣读试题、组织面试工作、宣布面试成绩等,其他考官按试题和评分办法评分。评分过程中,考官须按评分标准或评分参考独立评分,不得交头接耳、相互串通。
十、评分办法和成绩公布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顺序;进入考场后,考生只能报组号和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姓名、毕业学校、父母姓名等相关信息。
面试考官实行实名制评分。评分表签名后交计分统分工作人员,各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出其他5个成绩的要素平均分;各要素平均分之和,就是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第4位四舍五入)。成绩经过复核,交主考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
考生面试的最终成绩=考生面试成绩×50%(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宣布时,主考官既要宣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又要宣布考生面试按50%比例折算后的成绩。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从事面试组织工作的人员,与面试对象存在回避关系的,必须按相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在面试工作中,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保密,若发现泄密或评分、统计显失公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面试考官及面试工作人员凡与面试对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列的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面试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等)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自动放弃考录资格,不再递补。
(五)面试对象应当遵守面试纪律,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对于违反面试纪律的面试对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
(六)面试实行全过程录像,并保存至聘用手续办理完毕。
十二、其它
(一)报考沾益县卫生系统和沾益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学类岗位的面试办法按照《沾益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医学类人才面试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三)本方案由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沾益县2012年非医学类面试岗位列表》
沾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沾益县2012年非医学类面试岗位列表
招聘单位 | 部门代码 | 职位代码 |
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201 | 001 |
沾益县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经济类) | 202 | 001 |
沾益县白水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文史哲学类) | 202 | 002 |
沾益县播乐乡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中心 | 203 | 001 |
沾益县播乐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类) | 204 | 001 |
沾益县播乐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水电类) | 204 | 002 |
沾益县财政局票据中心 | 205 | 001 |
沾益县财政局评审中心 | 206 | 001 |
大坡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207 | 001 |
沾益县大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文史哲学类) | 208 | 001 |
沾益县大坡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类) | 208 | 003 |
沾益县德泽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209 | 001 |
沾益县节能监察大队(经济类) | 210 | 001 |
沾益县节能监察大队(工业类) | 210 | 002 |
沾益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211 | 001 |
沾益县职中 | 212 | 001 |
沾益县林业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213 | 001 |
沾益县菱角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类) | 214 | 001 |
沾益县菱角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类) | 214 | 002 |
沾益县菱角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15 | 001 |
沾益县菱角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216 | 001 |
沾益县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 | 217 | 001 |
沾益县经营管理站 | 218 | 001 |
沾益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 219 | 001 |
沾益县计划生育宣传站 | 220 | 001 |
沾益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计算机类) | 221 | 001 |
沾益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经济类) | 221 | 002 |
沾益县投资审计中心(经济类——会计等) | 222 | 001 |
沾益县投资审计中心(经济类——审计) | 222 | 002 |
沾益县投资审计中心(计算机类) | 222 | 003 |
沾益县公证处 | 224 | 001 |
沾益县大坡卫生院(经济类) | 227 | 001 |
沾益县炎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业) | 238 | 002 |
沾益县炎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 | 238 | 003 |
沾益县炎方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 | 238 | 004 |
沾益县移民开发局 | 239 | 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