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梧州市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22-05-09来源:万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关于做好万秀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安排,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5月份开始。为做好我区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在万秀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户籍;

(二)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屇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万秀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梧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二)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负责认定。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和我区实际,今年认定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网报申请时间:5月12日9:00—7月5日16:00。

现场确认时间:7月1日—7月7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现场确认地点:万秀区教育局七楼702室。(梧州市新兴一路60号)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万秀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市红会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工人医院)。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万秀区的当地申请人须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万秀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须提供万秀区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4)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申请人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万秀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市红会医院、市人民医院、市工人医院)。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还须核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学历证明材料。

7.《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考试合格证明》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要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的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2屇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学校在全区系统开放时间段内统筹安排辖区内认定工作时间,通过网络、报纸等媒介加强宣传,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耐心解答社会询问,保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

(二)根据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避免出现申请人有犯罪情况纠正认定结论情况(如当地公安机关无法核查的,由申请人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自行开具)。港澳台居民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通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未尽事宜,请与我局人事办联系。电话:0774—3953035

梧州市万秀区教育局

2022年5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wzwxq.gov.cn/xxgk/jcxx/wxdt/tzgg/t11856429.shtml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