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保山市昌宁县融媒体中心招聘播音员公告
2022-02-15来源:昌宁县人民政府网站

昌宁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播音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昌宁县融媒体中心宣传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声屏形象,提高节目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县新闻宣传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2年,昌宁县融媒体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员1名,详情见《昌宁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播音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0、2021、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日。

四、招聘条件及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五官端正,具备从事电视播音的气质和形象;

(五)热爱昌宁,立志本专业的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昌宁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2月15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昌宁新闻网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扫描件)通过网络发送至昌宁县融媒体中心邮箱cngbdst@163.com,文件命名为:姓名+联系电话。材料电子版需汇总为同一文档并转换为PDF格式,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其中2022年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成绩表、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名表(见附件2);2020年、2021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名表。考生可视自身情况提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其它能证明考生个人能力的证书。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昌宁县融媒体中心四楼办公室(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0号)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其中2022年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成绩表、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名表;2020年、2021年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个人简历、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名表。考生可视自身情况提交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及其它能证明考生个人能力的证书。

3.报名时间。2022年2月16日8:00至2022年2月25日17:30。其中非工作时间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875—7130144。

(三)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依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网络报名人员资格初审及复核。依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22年3月4日上午8:00至12:00,请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到昌宁县融媒体中心四楼,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

(四)确定面试人员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网络报名资格复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

面试采用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

1.面试时间。2022年3月5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昌宁县融媒体中心(昌宁县田园镇右甸西路60号)。

3.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提供的文字稿件,播5分钟电视新闻,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结束后,由专家组对考生的录音录像情况观看后进行量化打分。专家组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3位专家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4.请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22年3月5日上午8:00前自行报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人员自行准备出镜服装,化好淡妆。

(六)签定协议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签约对象。经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播音员招聘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相关单位负责。

1.若签约对象为2022年毕业生的,签约对象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昌宁县福惠路29号,联系电话:0875—7130908)。由本人自带《昌宁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播音员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登记证(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融媒体中心报到,接受相关单位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若签约对象为2020年、2021年毕业未就业毕业生的,资格复审等招聘各环节时间可以适当提前。具体时间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八)体检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

考察由昌宁县融媒体中心负责,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后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招聘纪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确定的电话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查验“疫情防控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

(二)体温正常,且“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正常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三)体温正常,但“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需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四)“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按规定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及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如实提交解除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并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现场报名及面试等环节。

(六)因疫情存在不确定因素,若招聘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情况,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等招聘环节有调整时,将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补充公告,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七)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联系电话:昌宁县融媒体中心,0875-7130144;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监督电话:昌宁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875-7120218。

附件

1.昌宁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播音员岗位情况表.xlsx

2.昌宁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播音员报名表.docx

昌宁县融媒体中心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附件1.doc

附件:附件2.doc

附件1 昌宁县融媒体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播音员岗位情况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条件
年龄 学历 学历性质 专业 其它
昌宁县融媒体中心 播音员 1 18至30周岁 本科及以上 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戏剧与影视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音乐与舞蹈学类、工商管理类、旅游管理类 1.2020年以来未就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3.研究生专业放宽至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年龄放宽至35周岁,且学历性质不再限定全日制。

文章来源:http://www.yncn.gov.cn/info/egovinfo/1001/zfxxgk/nry/01526404-1-/2022-0215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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