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保山市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招聘编制外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2021-10-22来源:施甸县人民政府网

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招聘编制外卫生监督协管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期卫生监督工作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卫监督发〔2020〕8号)精神,切实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需要,经中共施甸县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服从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的管理和业务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辅助执法工作。

二、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学历要求

序号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及年龄要求 用工性质
1 卫生监督 协管员 5人 不限 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有卫生监督协管和其他执法经历者视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编制外人员
2 财会人员 1人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 具备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会计从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者视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3 驾驶员 1人 不限 具有C1及以上驾驶证;初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 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卫生监督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施甸县户籍的公民。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10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地点: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办公室。(地址:施甸县甸阳镇永盛路6-1号,施甸大酒店北侧,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二楼)

3.联系人:段应宏、赵春梅,联系电话:0875-8126628。

4.报名要求:由应聘人本人携带户口簿、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免冠五分彩照1张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二)招聘考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加择优录用,笔试和面试各占50%。笔试内容包括该岗位的卫生法律法规、相关行政执法知识、工作职责、电脑操作等知识,满分为100分,进入面试比例为1:2。报名人数未达到1:2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采取面试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综合考察应试对象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逻辑思维与研究能力、应变敏捷程度与问题处理能力等知识,面试总分100分。

2.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考试的类型、时间、地点。

(三)确定拟招用人员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录人员。

(四)体检

拟招录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录人员,由施甸县卫生健康局监督执法所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的,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五、福利待遇

(一)基本工资

月工资2800元(含单位按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试用期按基本工资80%发放。

(二)休假、福利

休假和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照规定配发卫生监督制服和报销差旅费,单位不提供食宿条件。

(三)社会保障

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需承担单位按比例缴纳外的费用)。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符合招聘条件,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文章来源:http://www.shidian.gov.cn/info/egovinfo/1001/xxgknry/76388405-1-/2021-1022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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