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公告
2021-08-01来源:惠城区人民政府网

2021年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的公告

根据《惠州市乡镇(街道)园区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参照《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惠城府办〔2020〕1号)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对部分空缺的专职安全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

详见《2021年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资格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②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③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热爱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能接受较高强度的工作安排。

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报名日)。

⑤具有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有从事安全管理及消防相关工作经历以及复退军人的可放宽至高中(中技)学历。同等情况下,中共党员、从事过安全管理及消防监管工作或取得与安全管理、消防工作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选可优先录取。

2.不得报考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被招聘(考)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纳入《印发惠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惠城府办〔2020〕1号)管理,工资福利待遇55000.00元/年(参照惠城区编外人员薪酬和待遇标准,含五险一金),食宿自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需提前下载并填写《2021年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2份(附件2),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填写岗位代码(每人限定报考一个岗位)。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县(区)级卫计主管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于2021年8月12日-13日(报名时间为2个工作日)到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会议室报名(惠城区龙丰新联路5号,惠城区行政服务中心633室),联系电话:7809632。

四、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及申论。不提供或推荐任何考试参考用书。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60分以上,含60分)中确定面试人选,按报考单位招聘职位数1:3确定。如报考人数≤招考职位数,考试如常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报考单位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职位数大于报名人数,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核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惠城区有关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核,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招聘工作由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职位表.docx

2:2021年惠城区公开招聘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报名表.doc

惠州市惠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cq.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4350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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