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喀什大学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1-06-04来源:喀什大学网站

喀什大学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巍巍昆仑、桃李芬芳。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一带一路”节点城市,中巴经济走廊的“桥头堡”——喀什,是祖国最西部的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是高等教育镶嵌在祖国大西北的一颗璀璨明珠。

学校始建于1962年,1978年升本,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2年被列为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小“211工程”),2015年更名喀什大学,2016年入选教育部首批100所应用型本科转型试点高校。1994年、2009年,学校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2014年,学校中国语系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建校近60年来,为党和国家培养了10万余名政治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专业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级各类高素质人才,为新疆特别是南疆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学校现有16个教学单位,54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九大学科门类。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生规模2.7万人(其中本专科生1.9万、研究生760人、继续教育学生7400人)。现有教职工1098人,另有援疆干部、支教教师103人,自治区“天池特聘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主讲教授26人。近五年来,毕业生留疆就业人数均保持在85%以上。

学校现有高台和新泉两个校区,高台校区面积约500亩,新泉校区面积2000亩,两校区教学设施先进,教学环境舒适。图书馆藏书120.955万册,电子图书约61万册,各类文献数据库11个,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都采用全开放式电子阅览服务体系;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亿元,拥有完善的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及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信息化教学手段先进,能够满足信息化时代各类人才培养需要。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建校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的重视关怀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对口援疆省市的关心关爱和大力支持下,学校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导向,秉承“胡杨般坚韧、红烛般奉献”的大学精神,凝练了“和谐包容、励志图强”的校训,始终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不仅为新疆特别是南疆基础教育作出了突出贡献,也积累了丰富的高等教育办学经验,形成了自己鲜明的办学特色,锻造了内涵深厚的大学精神和校园文化。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生对象及条件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专业和计划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计划招收16个本科专业,共计610名学生,具体计划如下:

序号

学校及专业代码

学校及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授予学位

1

040106

学前教育

60

3100

教育学

2

040107

小学教育

80

3100

教育学

3

050101

汉语言文学

25

3100

文学

4

050201

英语

25

3800

文学

5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25

3500

理学

6

071002

生物技术

25

3500

工学

7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0

3500

工学

8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50

3500

理学

9

080903

网络工程

40

3500

工学

10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30

3500

工学

11

081001

土木工程

30

3500

工学

12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30

3500

工学

13

082503

环境科学

30

3500

理学

14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30

3500

工学

15

120204

财务管理

40

3200

管理学

16

130501

艺术设计学

30

6000

艺术学

四、培养方式

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学制为两年,学习形式为全日制。专升本学生不得申请调整转专业。

五、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新价非字[2000]28号”文件收费(如遇国家或自治区调整收费标准,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六、学籍管理

1.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按学校有关要求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不予为其注册学籍。

2.考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考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不予注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

七、毕业证书发放和学位授予

学生按教学计划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喀什大学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专升本学生毕业证书须标注“在本校专科起点××专业本科学习”。专升本学生达到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相应学位。

八、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负责部门:教务处

(二)负责人:张金柱

(三)联系电话:0998--2892035

(四)监督电话:0998—2899055

(五)联系地址:新疆喀什市东城区喀什大学新泉校区

(六)E-mail:1369467671@qq.com

(七)学校网址:http://www.ksu.edu.cn/

招生网址:http://xgb.ksu.edu.cn/

九、其他事宜

(一)学校加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实行“三公开”、“三监督”、“阳光工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考生可以公开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和退档原因;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要做到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廉洁自律,秉公执纪;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三)考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招生规定,招生过程中由考生违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十、本招生简章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喀什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教务处负责解释。

喀什大学

2020年5月27日

来源:http://www.ksu.edu.cn/info/10477/930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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