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日照市全国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012-09-21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

参加考试人员务于2012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登陆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rz12333.gov.cn)下载打印《201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二、凭“两证”参加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有效期内)参加考试,缺一不可。身份证丢失的,考生可凭临时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考试,其他证件均不能作为考试凭证。

三、 考试考点信息

考点设在日照市实验中学。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泰康街40号(日照一中西校区东侧)。

咨询电话:8221967。

公交线路:从长途汽车站坐2路、9路直达;从火车站坐1路、3路至长途汽车站转2路、9路。

四、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文明参考。考试期间,考试机构将启用手机信号屏蔽仪、身份证鉴别仪、隐形耳机探测器(监考大师)、金属探测器等仪器设备对考场进行监控;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处将出动监测车对异常无线电信号进行严密检测,依法快速打击各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市纪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抽调人员进行考场管理、巡视和监督,维护考场秩序,保障考试安全。考试期间,每个考场内都将公布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777835、8781106),请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自觉相互监督,并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五、重要提示

国家将对所有应试人员的作答数据进行雷同检测和异常情况甄别,对被判定为雷同的试卷将取消成绩,并按规定进行违纪处理。考生的违纪情况将纳入考试诚信信息库,向社会和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附:2012年度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日照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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