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技师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佛山市技师学院创办于1963年,是广东省办学历史最长的公办技工院校之一, 201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晋升为技师学院,是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先进集体。
学院位于佛山高新区,用地面积426亩,办学规模为8000名学生。学院设立了智能制造学院、交通运输学院、自动化与信息技术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财经商贸学院和人文学院(挂马克思主义学院牌子)等六大二级学院,常设数控加工、精密测量技术应用、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设计、3D打印技术应用、汽车维修、新能源汽车检测维修、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钣金与涂装、无人机技术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室内设计、动漫设计与制作、会计、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旅游与酒店管理、烹饪、幼儿教育等30多个专业。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上午9:00至2021年5月26日下午17:00。
(2)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
2.报名方法:
(1)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提示方法报名并填写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
(2)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应本人携带报名表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2021年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佛山市技师学院(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禅炭路238号)进行资格审查。学院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符合条件的在网上报名系统确认同意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报考人员。
(4)岗位A01—A05(共5个岗位)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人员要进行资格复核,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岗位A01—A05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报名结果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者应于2021年6月1日9:00至6月4日 21: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hrss.foshan.gov.cn/)或学院网站(http://www.fsnhjs.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参照《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方可报考。
①境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及资格复核。
②境外高校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以及境外学习期间的课程成绩单,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对学科专业相近性或相近度进行鉴别,并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出具相关证明后方可通过资格审查及资格复核。
4.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专业要求有列出培养方向的招聘岗位除外)。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除专业名称符合要求外还须专业具体培养方向符合要求方可报考。例如某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或人力资源管理方向)”,某人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方向)”,那么该人符合专业要求;如某人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或“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则不符合专业要求。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考生诚信承诺书和证明材料两个部分。承诺书内容应注明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作经历(时间、工作单位、岗位)和诚信承诺,并由本人签名。证明材料为劳动合同或由原单位开据的“工作证明”以及社保清单,需注明具体岗位信息和任职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果是其他证明材料,必须与承诺书中所提及的“时间”、“工作单位”和“岗位”信息相一致,否则不予认可。考生报考时需要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资格审查及资格复核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社保清单”或“劳动(聘用)合同+社保清单”,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复核。
6.中共党员证明由应聘者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需注明该同志入党时间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在读全日制硕士或者博士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9.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日。
10.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须提供符合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1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但2021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予聘用。
六、考试
(一)考试及计分方法
招聘按照岗位需求,岗位A01—A05(共5个岗位)考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岗位A06—A14(共9个岗位)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包括试讲和结构化面试,岗位A06—A14须通过资格审查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报考岗位A01—A05的人员需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核,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学院可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学院申请查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所有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在岗位A01—A05资格复核后统一在学院网站通知。
2.面试:
面试形式:非教师岗位A01—A03(共3个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教师岗位A04—A14(共11个岗位)为试讲加结构化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
(1)教师岗位试讲
岗位A04、A05试讲指定的教材及知识点在笔试后的资格复核当天告知通过复核的考生,岗位A06—A14(共9个岗位)指定的教材及知识点在资格审查当天告知通过审查的考生,由考生提前备课,试讲当天,考生可以用课件及板书试讲。试讲试题在所给的知识点中选取,在现场抽取试讲题目,同岗位人员使用统一试题。
(2)结构化面试
岗位A01—A03(共3个岗位)结构化面试在抽签后按顺序进行;教师岗位A04—A14(共11个岗位)抽签后按顺序进行试讲,试讲结束后进行结构化面试。
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时间为25分钟。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岗位A01—A05(共5个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岗位A06—A14(共9个岗位):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所有考试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我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学院根据单位的岗位设置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学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咨询电话:0757-86282915、0757-86222065
投诉监督电话:0757-86222373
佛山市技师学院
2021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hrss.foshan.gov.cn/zwgk/jgsydwzl/content/post_4793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