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为准)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珠海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和珠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
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名、珠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11名。
(二)职位条件
详见附件1岗位表。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招聘公告发布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http://www.zhuhai.gov.cn/zhsnyncj/)、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zhrsj.zhuhai.gov.cn/)网站。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21年3月10日-3月12日;报考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的到珠海市香洲区永南路33号隆盛大厦一栋四楼413室报名;报考珠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到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465号310室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zhnfzx@zhuhai.gov.cn;珠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dwyk@mail.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进行报名。
3.报名预约:为加强疫情防控,避免人员密集,现场报名的需提前预约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叶志文(市农发中心)、0756-8509560,周焕清(市疫控中心)、0756-2533366。
(二)报名资料
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及能证明本人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资料,其中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合格者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提交证件必须与招聘条件和报考职位资格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虽通过资格审查,但与规定招聘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一)笔试
笔试按100分计分,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试题按照综合科目类命题,考试内容主要包括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面试考生,笔试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时间:利用周末组织,时间待定。
(二)面试
面试按100分计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考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地点: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面试时间:利用周末组织,时间待定。
四、体检及考察人选确定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布。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招聘的,按照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选,经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市委编办备案后,向珠海市职员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
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5.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38508,监督电话:0756-2236203。
(四)招聘单位加强疫情防控和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制定疫情期间招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规范落实现场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等各环节的安全措施和防疫措施。
附件:1.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
2.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
3.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2日
附件下载:附件1: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doc
附件3:珠海市农业农村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防控实施方案.doc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2733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