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下半年靖西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0〕4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靖西市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靖西市户籍;
(二)持有靖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在靖西市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在区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在靖西市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四)驻守在靖西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认定权限,需要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向百色市教育局申报。)
三、认定时间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今年下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如下:
(一)申请人网报申请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12月4日。
四、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应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19年或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二)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2020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该部分人员必须是对应在自治区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有备案,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五)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
(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二)现场确认(时间:12月7日至12月11日)。
确认点: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靖西市新靖镇金山街116号)。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的。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不同情况中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市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户ロ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我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11年及以前入学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各1份;
(4)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住大陆通行证;
(5)驻靖西市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3.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4.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8位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
5.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验证不成功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子受理。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忠比对无误的,可不提交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在规定确认时限内无法提供相应认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点不予确认。
(二)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七、证书领取
领取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
领取地点:靖西市教育局人事股
详细地址:靖西市新靖镇金山街116号
联系电话:0776-6231646
特此公告
靖西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jingxi.gov.cn/xxgk/jcxxgk/zwdt/tzgg/t6885190.shtml